工作动态

市委、市政府对推进市级国资公司重组整合提出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8-07-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化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加快推进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期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市级国资公司进行重组整合。

   1.组建交通控股集团

   以广弘公司和高铁公司为主体组建交通控股集团。将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入;将全市交通建设、设计、监理等公司(单位)国有资产,交通系统所属客运站场国有资产划入;将市政府历年投入市公交集团的国有资产一并划入,启动市公交集团国有化改造,由交通控股集团出资或控股,逐步加大对公交公司改组整合力度。

   交通控股集团以城市交通建设为主要方向,承担除轨道交通以外的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等职责,同时开拓发展交通关联产业。

   2.组建文旅集团

   以新盛公司、国盛公司相关文旅资产为主体组建文旅集团。将其它市级文旅类相关资产,包括九州园林、天勤集团等国有股权并入。文旅集团组建后,市域范围内经营性文旅资产适时并入。

   文旅集团以文旅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为主要方向,实行“文旅+开发”模式,承担旅游产业和资源的融资建设、综合开发、运营管理等;负责国家、省和市支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的运作。

   3.组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

   以剥离相关文旅资产后的新盛公司为主体,组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将新水公司并入。将水利系统其他生产经营性资产及徐州民源水务公司、徐州润源再生水科技公司等单位整体划入。其中,水利工程资产的运营维护、管理使用仍由市水利局负责;将城管系统经营性市政资产清理后划入。其他市级投资公司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市场,统一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对相关股权和资产(资质)进行整合。

   城市建设发展集团以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主要方向,主要承担主城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水环境整治和水务一体化运营、政府代建项目、城市产业及科技创新平台培育等。

   4.组建产业投资集团

   以国投集团为主体组建产业投资集团。将国企公司所属原机械公司、电子仪表公司、轻工公司、建管局、二轻局拆迁补偿房等房产划入;将轨道公司所属燃气总公司国有资产整体划入;将徐州市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监管企业中产业类资产和国有股权划入;逐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以及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事转企的国有资本划入。

   产业投资集团以产业投融资为主要方向,积极开展国有资本运作,稳步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通过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产业、公共服务、生态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集中,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5.组建国盛控股集团

   以国盛公司为主体组建国盛控股集团。重点发展持牌经营,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租赁等金融、准金融产业参股或控股,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控股集团。

   国盛控股集团以持牌经营为主要方向,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资源整合运作,深化产融结合,通过加快整合金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在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除重点发展以上5家投资集团以外,支持轨道公司在轨道交通投资建设的同时,开展运营管理和资源开发,迅速做大做强,适时组建集团公司。支持新城区国资公司立足新城区,围绕产城融合发展要求,深化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做大规模,做实资产。支持新田公司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做好国有土地收购整理、农用地征迁、农村内部闲置低效土地整治、采煤塌陷地复垦等工作。